- 为了建立统计工作的准入制度,从制度上把好统计人员的“入口关”,国家统计局颁布第8号令和第10号令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规定:“国家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。”
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是国务院决定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,是政府部门的一项法定义务和重要职责。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省统计局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,各市统计局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,市统计局统一安排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。深圳市统计局《关于开展2007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深统办 [2007]33号)的文件精神,深圳市统计局市统计培训中心负责2007年全市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。“中心”为了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宣传和推广,扩大高校学生的知识面和就业渠道,促进统计职业教育的发展,现与深圳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合作,共同开展统计从业认定培训工作。
(一)招生、培训对象:
在校本、专科学生
(二)培训课程:1、《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》2、《统计法基础知识》
(三)报名时间:首期班即日起开始报名, 6月底截止
(四)培训需提交的材料:
1、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A4规格)三份
2、《职(执)业资格培训考试学员报名登记卡》一份
3、《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》一份(报名后领取)
4、《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》一份(报名后领取)
5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4张(请用铅笔在背面写上姓名)。
(五)报名方式:
参加报名的学员在成教学院A座一楼报名处直接报名缴费,并领取相关资料。开班后由学院统一组织报考。
(六)考前总复习和指导时间及方式:
2007年6月底至7月初。采用集中面授与个人自学结合的方式进行,面授由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学院派专家进行指导。
每期8天课程,共计64个学时。其中,《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》6天,《统计法基础知识》2天,在周六、日进行,具体上课时间请以课表为准。
(七)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:
考前培训费、考试费:按粤价函[1999]184号、深物价[2001]1号标准执行,两门课程每人收取培训费、考试费570元(含教材资料费、证书工本费)。
其中,《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物务》课程考前培训费340元/人(含教材资料费);《统计法基础知识》课程考前培训费230元/人(含教材资料费)。考试费60元/科,合计120元/人。
深圳大学创办于1983年,是一所集文、理、工、商、法、艺术、师范及成人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学。截至2006年8月,在编教职工1795人,专任教师1221人。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236人,副高职称456人;硕士学位510人,博士学位464人,博士学位的比例达38%。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,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,博士生导师44人,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4人,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6人,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,特聘双聘院士6人。教师素质指数在国内高校中名列前茅。本培训项目的任课教师全部是深大一流的专职教师,他们具有高深的专业造诣,丰富的教学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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